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侵犯皮肤和多脏器的全身性自身免疫病,是女性好发病,它常常会累及到全身甚至是内脏器官的损害。这使很多女性产生胆怯的心理,比如对于怀孕的烦恼。那么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怀孕吗?
皮肤病给你带来的孕育烦恼皮肤病给你带来的孕育烦恼,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怀孕吗?
系统性红斑狼疮一种好发于年轻女性的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。疾病常常累及多个系统,甚至全身器官均不同程度受损。据国内报道,其发病率为1%o。至今对该病的确切发病机制尚不清楚,治疗只能达到控制病情,减少复发的目的。但是,如果不及时诊治的话,最终必然累及肾脏、心脏、神经等,最后可死于肾功能衰竭。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生于生育年龄的妇女,尤以20~30女性多见。
妊娠、分娩可影响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自然病程。一般认为,SLE患者约20%一40%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恶化。在未经治疗及活动期孕妇妊娠头三个月易发生流产,妊娠末三个月及产后易使SLE患者病情加重。
当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病情尚未得到控制而处于活动期时,一旦怀孕,不仅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,出现蛋白尿、高血压、水肿等,而且容易发生流产、早产、胎儿发育不良等。
据统计,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分娩的胎儿死亡率为正常人的2—3倍,娩出的胎儿中,有60%的新生儿体重低于正常儿。这是因为母亲处于SLE病情活动期,免疫复合物沉着于胎盘滋养层基底膜,造成胎盘血供不良从而影响胎儿的血液循环,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甚或死亡。
随着医学的发展,过去曾将系统性红斑狼疮作为妊娠禁忌,经数年后专家认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是可以妊娠,条件为:
1.病情控制1年以后,即已停用激素1年以上;
2.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控制期,患者仍在服用强的松,但每日仅为5一15毫克,基本上无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表现;
3.妊娠初次发病;
4.如已伴有狼疮性肾炎,肾脏已被疾病波及,应待肾功能及所有活动期指标得到理想控制后2年,且无其他严重器官病变时再考虑怀孕。
以上内容是皮肤病给你带来的孕育烦恼的相关知识,希望各位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患者能正确对待怀孕这个问题。